越南将在北部和南中部-南部地区发展两个跨区域的可再生能源工业与服务中心。这些中心将整合设备制造、科研培训与服务后勤,逐步形成完整的价值链,提升越南在全球可再生能源版图中的竞争力。
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推动电力出口
越南工贸部刚刚发布了调整后的《2021-2030年国家电力发展规划实施计划》(简称“电力规划VIII实施计划”)。
根据计划,到2030年,越南液化天然气(LNG)火电总装机容量将达22,524兆瓦,本地气火电14,930兆瓦,煤电31,055兆瓦,水电33,294至34,667兆瓦,太阳能发电46,459至73,416兆瓦,陆上风电26,066至38,029兆瓦。
海上风电服务国内需求的目标为:2030年达到6,000兆瓦,2035年升至17,032兆瓦。
宁顺1号和2号两座核电站,每座预计装机容量在2,000至3,200兆瓦之间,计划在2030至2035年间投入运行。
此外,政府也鼓励开发生物质能、垃圾发电、工业余热等可再生能源。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预计为1,523至2,699兆瓦,垃圾及固体废弃物发电为1,441至2,137兆瓦。
预计到2030年,储能电池总装机容量将达到约10,000至16,300兆瓦。集中式太阳能发电需配套安装储能系统,最低占比为10%,储能时间不少于2小时。
值得关注的是,该计划还明确了与东盟及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的电力进出口战略方向。
根据规划,越南将加大从水电资源丰富国家的电力进口。预计到2030年,从老挝进口电力总装机容量将达9,360至12,100兆瓦;并适当从中国进口电力,具体规模取决于电网连接条件。如果条件允许、价格合理,还可进一步扩大进口规模或提前实现从老挝向北部地区的电力引入。
另一方面,电力出口也被视为区域经济合作中的新重点。到2030年,越南计划将对柬埔寨的电力出口规模提升至约400兆瓦。
到2035年,越南对新加坡、马来西亚及其他潜在市场的电力出口装机容量预计可达5,000至10,000兆瓦,并在2050年前保持最低10,000兆瓦的规模。该出口规模可根据进口方实际需求,在确保经济效益、国家能源安全及国防安全的前提下适度上调。
为服务电力出口与新能源生产,工贸部明确指出中部和南部地区具备出口潜力,规模从5,000兆瓦至10,000兆瓦不等。
需超1360亿美元巨额资金支持
一个突出亮点是,工贸部提出在北部(海防、广宁、太平等地)和南中部-南部(宁顺、平顺、胡志明市等地)发展两个跨区域可再生能源工业与服务中心。
这些中心将整合设备制造、科研培训、后勤服务等功能,形成完整产业链,提升越南在全球可再生能源产业中的竞争力。
在民生领域,该计划还设定了为91.1万户农村、山区与海岛家庭供电的目标,力求实现全民电力覆盖。同时,湄公河三角洲地区的2,478个灌溉泵站也将获得稳定电力支持农业生产。
根据计划,2025至2030年间,用于电源与电网发展的总投资需求约为3.3万万亿越盾(超过1,360亿美元),其中约30%由国家投资,其余由社会资本投入。2031至2035年阶段,预计还需3.1万万亿越盾(超过1,300亿美元)资金支持。
(Nguồn: https://tienphong.vn/viet-nam-phat-trien-2-trung-tam-nang-luong-tai-tao-post1747214.tpo)